各位老师:
新学期好!
请大家将本学期所授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或者实验教学进度表(课程涉及上机或实验)于3月6日(第2周周三)前交给所在专业负责人。
填写“教学进度表”注意事项:
1.“教学进度表”格式必须统一,内容填写详细;
2.遇到国定节假日统一填写“学生自学”;
3.同一课程名称、同一课程号、同一学分应大致统一教学进度,任课教师之间就教学进度应协商一致;
4.教学进度表上的教学进度应与实际教学进度相一致;
5.教学进度表上要注意规范用字;
6.19、20周进行的实践教学不需要填写教学进度表;
7.请认真仔细填写教学进度表的时间、课程名称等信息
另外请特别注意上课时要求携带教学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