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研究决定,为加强对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从本学期开始,学院所有学生的毕业实践(实习)指导工作均由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来承担,相应的工作量按照每个学生一定的课时数给相应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在指导其学生毕业实践(实习)过程中需要承担以下职责:
(1)有条件的老师帮助学生推荐毕业实习单位;
(2)对学生毕业实践(实习)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每周至少联系学生一次了解毕业实习相关情况;
(3)根据学生的表现认真填写指导老师评语;
(4)按各专业毕业实习任务书要求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并及时交毕业论文秘书。
如有问题请与专业负责人联系!
注意:每个指导老师的学生毕业实践报告(包括成绩评定)应在2009年4月底之前完成,统一汇总提交到相应的毕业论文秘书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