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院在若干课程进行非笔试考试及评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制定相关性规定如下:
一.需要进行非笔试考试的教师,请在每学期第13周前提交“上海电力学院非笔试课程考核方案申请表非笔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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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笔试课程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1. 非笔试申请说明;
2. 考试考试形式;
3. 评分标准;
4. 平时成绩计分标准;
5. 如非笔试形式为课程论文,需详细写明论文评分标准;
6. 非笔试评语不得少于300字,且不得有5篇论文出现相同评语。
三.非笔试申请需由各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院教务员处,由教学院长审批;
四.各专业主干课程不得进行非笔试考试。
管理与人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8-11-11
附:非笔试课程论文评分标准参考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平时成绩 20分 | 论文写作成绩 80分 | 总分 | |||||||
考勤 | 课堂提问等 | 题目 | 摘要及关键词 | 理论阐述 | 分析论证 | 结论 | 写作文风 | 参考文献 | ||||
10 | 10 | 10 | 10 | 15 | 15 | 10 | 10 | 10 | 100 | |||
关于成绩的说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