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日期:2023年5月 制定:赵文会 审核:胡伟 批准:黄冬梅
一、专业说明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学校“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工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培养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系统地掌握能源技术和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与相应的方法,了解能源服务工程领域的项目特点、重点问题和实施方案,具备一定的系统思维和集成能力以及解决复杂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拥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综合能源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以及运维管理的基本能力、较好的外语运用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技能、团队协作和交流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满足国家和企业的综合能源发展战略需求的专业人才。毕业后,可服务能源电力行业及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从事能源服务相关企业的管理、设计、开发、建造、调试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并具备在工作中继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经过5年左右的实践锻炼,能够达到以下目标,成为能源服务及相关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1.能够运用能源服务工程专业知识与工程技能,具备将不同能源的生产和管理方式进行综合开发,系统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的能力,能发现、研究、解决其中能源生产尤其是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2.有从事能源服务工程领域及其相关行业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研发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3.具备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能源动力领域工程管理能力,在专业团队中担任骨干或负责人角色,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工程职业道德与国际视野,在工作中具有社会责任感、安全、环保及可持续发展意识,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
5.能够与时俱进,并通过不断学习来拓展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实现自我提升,增强创新意识。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建立在能源服务工程技术、能源项目建设管理、能源经济与法律三大知识平台上,应具备工程热力学、传热学、传统与新能源工程技术、电工电子技术、电力系统、工程施工技术、项目运维管理、节能与能效管理、工程经济与建设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较好的能源服务领域工程实践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系统分析、设计和开发的基本能力,并具备综合能源工程项目生产运营和管理服务知识,培养应用型的“基本理论+工程实践+能源服务特色+创新与建设运营能力”的复合型工程建设管理人才。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思想品德: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工程知识:掌握本专业较宽的技术基础知识理论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相关的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传统与新能源生产尤其是与能源工程项目建设及运维等相关领域中出现的复杂工程问题。
3.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控制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和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对能源服务工程相关领域系统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及工程应用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4.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针对能源服务工程项目尤其是建设及运维管理及其相关领域应用的特定需求,选择适用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控制方法,或者具备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开发方面的初步能力,并在设计、建造及运营的过程中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及环境因素。
5.研究:了解本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各类能源的利用技术及工程项目建设运营及其相关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并通过分析与解释数据及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6.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能源服务工程建设及运维等相关领域应用的特定需求,开发或选择适当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式和系统设计、检测、分析工具,使用有效的方法进行理论和模拟分析并能够理解其适用范围。
7.工程与社会:了解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及工程项目建设的标准和综合能源行业的法规,了解与综合能源工程及其相关领域有关的社会、健康、安全、法律及文化方面知识,分析和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上述因素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8.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满足综合能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工程建设及运营领域应用特定需求的工程设计和实践要求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9.职业规范:爱国守法,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业工程建设尤其是综合能源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等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履行相应的责任。
10.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1.沟通:能够就综合能源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等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书面和口头的沟通和交流。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2.项目管理:理解综合能源工程及运营等相关领域工程管理的原理与经济学知识,并能在相关的工程实践中应用。
13.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工程管理。
五、核心课程
综合能源系统规划与设计、电力系统分析、电气设备及主系统、能源服务信息管理技术、能源服务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综合能源工程估价、能源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冷热电三联产、环境评价与环境管理。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能源服务工程生产认识实习、综合能源系统规划与设计课程设计、电力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实训、工程测量实训、综合能源工程估价实训、智能微电网教学实训、工程实训、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七、主要专业实验
热工基础课程实验、工程力学课程实验、电工电子技术课程实验、系统工程原理课程实验、自动控制原理课程实验、综合能源工程估价课程实验、能源服务工程智能建造技术课程实验、工程测量课程实验等。
八、毕业学分要求及授予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修满168.5学分),劳动教育32学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九、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学时分配(课内2344学时,集中实践540学时,共2884学时,其中必修课2452学时,选修课432学时) | |||
类别 | 内容 | 比例 | |
通识必修课程 | 思政类、语言与工具类、综合素养类、能源电力特色类等:(760学时) | 占课内学时 32.42% | |
通识选修课程 | 人文社科类、艺术审美类、自然科学类、外语拓展类:(160学时) | 占课内学时 6.83% | |
学科基础课程 | 公共基础课:(352学时) | 占课内学时 15.02% | 占课内学时 34.13% |
专业基础课:(448学时) | 占课内学时 19.11% | ||
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核心课(必修):(352学时) | 占课内学时 15.02% | 占课内学时 26.62% |
专业选修课:(272学时) | 占课内学时 11.60% | ||
集中实践课程 | 必修课课内实验、上机等:(194学时) | 占必修课总学时29.93% |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540学时) |
十、教学安排指导表(另附表)
十一、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其与课程的对应关系表
(一)专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毕业要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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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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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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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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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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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毕业要求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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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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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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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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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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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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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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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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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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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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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在有对应关系的框内填“√”
(二)专业所设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图(另附表)